現(xiàn)代化生活中,各行各業(yè)高效才是硬道理,正所謂先下手為強說的是那么一回事。商標作為知識產(chǎn)權的重用組成部分,在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中一直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有時商標注冊的成功與否直接跟企業(yè)的發(fā)展息息相關。
我們都知道的是,目前我國的商標注冊量是世界,并且連續(xù)14年位居,可想而知在我們商標的重要性,我們試想一下商標如果有數(shù)量限制的話,那商標資源是否將面臨枯竭,然而企業(yè)是不會減少的,那么我們是否可以說,商標注冊需要先下手為強更加重要了。
商標注冊的先下手為強主要源于商標法中的規(guī)定,商標法規(guī)定商標注冊要遵循三個原則,其中一個原則是在先原則。它的在先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先申請原則,另一個則是同日申請先使用原則。
先申請原則的意思是,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自然人申請相同的或相似的商標注冊時,那么誰先申請注冊該商標誰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換言之,先下手為強!
同日申請先使用原則,如果兩個商標申請人都是同申請該商標注冊的,那么誰先用這個商標,誰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還是那句話,誰先下手商標是誰的。
所以我們說商標注冊先下手為強,因為商標注冊的原則是先注冊原則,誰先注冊是誰的,如果想要取到好的名字必須盡早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