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公證的兩種需求

發(fā)布日期:2019-09-14 00:03:42     標簽: 商標轉讓公證

        注冊商標轉讓公證,是指注冊商標的申請人或者使用人自愿將申請中的商標使用權或者是已經注冊好的商標專用權轉讓給他人。


        向公證處去做轉讓申請,公證處一般都會對商標的真實合法性予以審查,出具公證書的活動。


        一般要去辦理公證轉讓的兩種情況。


        1、為了當事人雙方之間互不信任而去委托公證機構對于轉讓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審查。


        2、是商標管理部門認為這個轉讓行為存在著疑點,還要求轉讓人提供公證書的。


        一家位于西部的民營企業(yè)經營某種機械配件多年,一直在當地使用“梔子花”商標,但未曾注冊。當他們的經營達到了一定規(guī)模,準備在外地開拓市場時,突然發(fā)現有人已經注冊了該商標。他們輾轉反復,嘗試多種途徑,終于找到了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并就轉讓事宜初步達成協(xié)議。但由于對該申請人缺乏足夠的了解和信任,于是請求公證機構對他們之間的商標轉讓協(xié)議予以公證,以維護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商標交易,請認準名品商標轉讓網!免費找商標!

免費咨詢服務

18868306888

商標交易,
請認準名品商標轉讓網!

免費
咨詢

服務熱線:

18868306888

服務
熱線
免費
咨詢
我的
收藏

免費獲取報價

找商標?不了解商標交易?免費咨詢品牌顧問